聖嚴法師遺言 | ||||||
一、 出生於一九三○年的中國大陸江蘇省,俗家姓張。在我身後, 不發訃聞、不傳供、不築墓、不建塔、不立碑、不豎像、勿撿堅固子。 禮請一至三位長老大德法師,分別主持封棺、告別、荼毘、植葬等儀式。 務必以簡約為莊嚴,切勿浪費舖張,靈堂只掛一幅書家寫的輓額「寂滅為樂」以作鼓勵; 懇辭花及輓聯,唯念「南無阿彌陀佛」,同結蓮邦淨緣。 二、身後若有信施供養現金及在國內外的版稅收入,贈與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 及財團法人法鼓山文教基金會。我生前無任何私產,一切財物,涓滴來自十方布施, 故悉歸屬道場,依佛制及本人經法院公證之遺囑。 三、凡由我創立及負責之道場,均隸屬法鼓山的法脈,除了經濟獨立運作, 舉凡道風的確保、人才的教育、互動的關懷及人事的安排,宜納入統一的機制。 唯在國外的分支道場,當以禪風一致化、人事本土化為原則,以利純粹禪法之不墮, 並期禪修在異文化社會的生根推廣。 四、法鼓山總本山方丈一職,不論是由內部推舉,或從體系外敦聘大德比丘、比丘尼擔任, 接位之時亦接法統,承繼並延續法鼓山的禪宗法脈,亦不得廢止法鼓山的理念及方向,是為永式。 佛說:「我不領眾,我在僧中」,方丈是僧團精神中心,督策僧團寺務法務僧斷僧行, 依法、依律、依規制,和樂、精進、清淨。 五、我的著作,除了已經出版刊行發表者,可收入全集之外, 凡未經我覆閱的文稿,為免蕪濫,不再借手後人整理成書。 六、在我身後,請林其賢教授夫婦,將我的「年譜」,補至我捨壽為止, 用供作為史料,並助後賢進德參考。故請勿再編印紀念集之類的出版物了。 七、我的遺言囑託,請由僧團執行。我的身後事,不可辦成喪事,乃是一場莊嚴的佛事。 八、僧俗四眾弟子之間,沒有產業、財務及權力、名位之意見可爭, 但有悲智、和敬及四種環保的教育功能可期。諸賢各自珍惜, 我們有這番同學菩薩道的善根福德因緣,我們曾在無量諸佛座下同結善緣, 並將仍在無量諸佛會中同修無上菩提,同在正法門中互為眷屬。 九、在這之前本人所立遺言,可佐參考,但以此份為準。
|
Vivienne~
*blog~純粹只是個人生活的備忘錄*
*2010/12/16從Windows Live Space 搬家至PIXNET*
*荒廢近2年..感覺失去了很多回憶..2015/10~從FB相本慢慢將記憶找回這兒*
*2010/12/16從Windows Live Space 搬家至PIXNET*
*荒廢近2年..感覺失去了很多回憶..2015/10~從FB相本慢慢將記憶找回這兒*
- Feb 03 Tue 2009 23:25
聖嚴法師遺言 與 願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